关于推荐2010-2012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2012-06-08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大党发〔2012〕12号文《关于推荐2010-2012年中山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精神,为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中山大学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今年“七一”前,学校党委将对2010—2012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我院党委也决定同时组织院级的党内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机制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员工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所在单位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教职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和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医院和所在科室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教职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自觉维护职工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医德师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要求
推荐校级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含院党委、党总支及全院各党支部。
推荐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各支部推荐时要注意把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比例。
三、名额分配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校党委拟在全校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我院按现有党总支、党支部数20%的比例,评选出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同时推荐其中前6名先进党(总)支部申报校级先进党(总)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按在职职工、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0%(含推荐校级的比例),离退休支部正式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院级表彰的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按正式党员人数3%的比例推荐出校级表彰的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55名。
四、评选方法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1、各党(总)支部认真总结近两年的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情况及工作成绩,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党委申报,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2、召开相关会议,由申报党组织报告先进事迹,并结合其完成党委指令性任务情况,由各党支部书记等有关人员进行评选。
3、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讨论决定。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1、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方式,教职工及研究生党支部按正式党员人数10%的比例评选出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同时按正式党人数3%的比例推荐1~2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离退休党支部按正式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出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2、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批,并确定校级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上报学校党委。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推荐对象将进行公示。
五、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院级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中山一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总)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或《中山一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推荐为校级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中山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或《中山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5);每个支部需要填写《中山一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
(二)时间要求
请各党支部在6月8日(星期五)将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一份报校党办组织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505021901@qq.com。
联系人:陈晓敏 王晓桃
联系电话:8061
附件(点击下载):1、中山一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